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拟对长山校区食堂餐炊具采购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由于采购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质量检测报告:提供所投产品近一年内国家抽检合格检验报告,或提供2020年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二、招标项目编号:HQWZ-2020055
三、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食堂餐炊具采购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食堂餐炊具采购(A/B/C标段),A标段包含密胺餐具;B标段包含塑料菜筐;C标段包含厨房用具,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预算为A标段:61.6万元整、B标段:13.75万元整、C标段:9.4万元整。
本项目分为A、B、C标段。投标人可以任选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也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未报名的标段,其投标将被拒绝)。另因本项目采购时间紧急、采购数量较大,为保证本项目餐炊具质量及供货周期,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中1个标段。
五、交货时间:2020年8月22日前
六、交货地点:校方指定地点
七、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时间: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6日
2.地点: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后管楼104室
八、投标时间: 2020年8月10日14:30-15:0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20年8月10日15:00
十、开标地点: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后管楼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人在投标时,须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均只须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
十三、未中标单位以现金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则评标结果公布后等额无息退还;非现金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标的的5%,不足部分需补齐),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向采购方申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四、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五、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六、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数量: A、B、C标段各1名(不得兼中);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十七、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
十八、收款帐号: 381006717010149000475
十九、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