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拟对新校区校医院5t/d污水处理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单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4.具有相关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
二、招标项目编号:HQWZ-2019035
三、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校医院5t/d污水处理站
四、交货时间:由于需要配合新校区施工进度,则中标方应当在收到安装通知(招标方根据江科大新校区建设进度发放安装通知)3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交付招标方并安装完毕。
五、交货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新校区(招标方指定)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3日17:00
七、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采供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4:30
九、开标时间:2020年1月16日14:30
十、开标地点:江苏科技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五楼会议室(东校区)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开标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未中标单位以现金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公布后等额无息退还;非现金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等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则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若不足需补足,合同履行完成后,将等额无息退还。
十三、投标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须提供被授权代表的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十四、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五、采购方式及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3.中标原则:综合评分;
4.本次采购预算:人民币175000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十六、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十七、收款单位: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
收款帐号: 381006717010149000475
开户银行:镇江交行江科大支行
十八、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1219、44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