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大智能快递中心(东校区) 合作经营单位遴选信息发布公告

江科大智能快递中心(东校区) 合作经营单位遴选信息发布公告

作者:刘素美发布时间:2019-11-06浏览次数:6709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拟对智能快递中心(东校区)项目进行合作经营单位遴选,欢迎符合本次合作经营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合作经营项目

   1.项目编号:HQWZ-2019032

   2.项目名称:江苏科技大学校园智能快递中心(东校区)

   3.合作经营信息发布人: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

   4.合作经营单位:符合合作经营条件的服务商

   二、合作经营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江苏科技大学东校区位于镇江市梦溪路2号,目前校区在校师生8千余人,预计2020年9月份学校搬迁新校区调整结束后,东校区在校师生约为5000人。本项目由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提供场地、基本水电、网络等保障条件,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取合作经营单位,根据双方约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投资建设智能快递服务区(包括智能快递柜、运营系统、技术服务、人工服务中心、校内转运车辆和场地装修改造等),整合各快递物流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智能化快递服务。

    2.建设地点: 2019年新建后勤服务保障用房西北区部分(东校区),固定合作用房面积约25平方米,场地约260平方米(东校区学生食堂与体育馆之间),智能快递柜设在快递中心周边后勤集团指定位置(具体位置合作经营单位可联系后勤集团现场勘察,踏勘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9:00  联系人:陈老师13775538579)。

    3.经营范围:合作经营单位仅可经营校园快递业务,包括快递的收寄、存放、投递等,不得在校园内经营除快递业务外的其他任何项目;本项目采取固定经营场所结合智能快递柜的模式,合作经营单位需投放满足校内快递市场需要的智能快递柜,柜口数量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调整方案(数量、地点)应经过后勤集团同意,增加快递柜数量属合作经营单位的自主经营行为,后勤集团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校内快递的派件方式:必须使用智能快递柜(超大件除外)。

    三、合作经营期限

    合作经营期限:五年,自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采取“3 +2”模式,分两个阶段。即首签协议期限为三年(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续签协议期限为两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首签期内,合作经营服务商无违法、违规、违约和安全责任事故并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后两年协议,否则不再续签合作经营协议,江科大后勤集团重新遴选合作经营服务商。

    四、合作经营单位服务要求

    1.校园快递市场整合:合作经营单位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对校园快递市场进行整合,签约的快递服务企业目前应包括以下物流公司:顺丰、邮政(EMS、包裹)、京东、中通、申通、圆通、韵达等,今后视行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纳入。后勤集团不承担校园快递市场整合等相关责任。

    2.装修及设备投入要求:合作经营单位自行全额承担快递中心装修和设备投入的费用。装修及投入设备必须达到合作经营单位提交文件中提供的装修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设备清单等相关材料的要求。合作经营单位自行负责快递中心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等工作,装修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安全。

    3.经营期间合作经营单位的收银方式自主决定,但必须能够使用pos机校园卡消费,POS机及网络布线由学校负责协调安装,所需费用由合作经营单位承担。

    4.合作经营单位经营本项目期间发生的水、电、pos机使用费、人员费用、设施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垃圾收集与清运费、物业保洁费、内部管理费等费用,均由合作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5.pos机收款后的转账方式:由后勤集团财务按月于次月20日左右返还到合作经营单位账户。

6.合作经营单位经营期间服务收费:师生自愿选择寄件服务企业,寄件服务收费不得高于快递企业公布的收费价格标准,不得高于镇江地区校园市场价格;不得向师生收取任何其它服务费用。

    7.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合作经营单位在签订协议前必须将履约保证金交到后勤集团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合作单位经营期满扣除相关违约金后无息一次性退还(如无违约行为则原款无息退还)。

    8.合作经营费缴纳:合作经营单位必须按年向后勤集团缴纳智能快递中心合作经营费,每年不低于4万元,低于4万元/年的为无效方案。

    五、合作经营单位经营规范

    1.合作经营单位在建设和经营期间,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安全责任。

    2.合作经营单位在经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邮政局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国邮发〔2016〕107号)以及江苏省、镇江市快递安全相关规定,按照《校园快递服务站建设与服务规范》(中国教育后勤协会团体标准)提供服务并建立管理制度。

    3.合作经营单位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校方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禁止将场地或经营权转包他人,不得分包、分租。合作经营单位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学校师生,不得利用学校所提供的场地为学校周边小区或其他非本校师生提供快递收发服务。

    4.合作经营单位和快递服务企业运送车辆须遵守校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接受学校保卫处管理和指导,运送车辆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和指定路线行驶,保障校园秩序和交通安全。

    六、合作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管理

    用工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于劳务纠纷引发的各类责任均由合作经营单位自行承担。如由此造成恶劣影响,我校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20%-100%作为罚金。

    七、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遵守我国快递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防火、防盗、防事故,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管理职工,及时进行劳动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3.实行安全责任总承包,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责任均由合作经营单位独立承担。

    八、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我校投入的设施设备,由合作经营单位负责维护、巡检、保修,损坏或丢失由合作经营单位自行修复或赔偿。

    2.合作经营单位投入的设施设备,自行负责维护、巡检、修复、保管。

    3.房屋固有设施不得擅自更改。若因操作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书面上报后勤集团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自理。

    九、合作经营场所装饰装修方案规定细则

    1.经确认的装饰装修方案既是本项目协议的组成部分,也是对合作经营单位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装修方案(如装修范围、投资金额等)须由双方确认是否足量、足额。协议期内的装饰装修投入及追加投资由合作经营单位自行决定、独立承担。

    2.合作经营单位应当提供装修效果图,其中整体效果图至少一张,局部效果图不少于三张,彩印KT版,尺寸自定,在评选现场展示,同时提供彩印效果图。

    3.装修方案不是本次评选的最终方案,合作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后勤集团的要求,在评选确定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深化设计和相关修改,合作经营单位不按后勤集团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和修改的,后勤集团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并根据评选得分,按顺位确定其他遴选候选人。

    十、其他规定

    1.协议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2.后勤集团对合作经营单位协议首期经营期前三年每年进行考核,期间只要有一年考核低于60分,第四、五年协议不再续签,协议终止。

    3.合作经营单位因经营不善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后勤集团提出书面申请,经后勤集团同意后方可停止营业。但认定为合作经营单位违约,后勤集团将视情扣留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至20%作为罚金。如合作经营单位不经后勤集团同意自行停止经营,将认定为合作经营单位恶意违约,后勤集团将扣留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根据造成的影响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4.合作经营协议到期或因合作经营单位自身原因须提前终止协议的,合作经营单位原则上可自行处分己方投入的设备、设施,但不得破坏、损毁管理方的设施、设备。否则将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损失,损失费用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将终止协议,合作经营单位无偿退出: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与合作经营单位或其经营的快递中心有关的。

   2.快递中心发生火灾,责任在合作经营单位的。

   3.合作经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合作经营单位在本项目经营期间违法,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5.因合作经营单位擅自提高寄件价格、服务质量差等,导致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

   6.合作经营单位向他人转包本项目的。

   7.合作经营单位严重不服从学校监管,造成恶劣影响,或无故停止营业的。

   8.其它违反本协议约定的。

   9.协议期未满,后勤集团由于校园基本建设、拆迁等原因需要终止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合作经营单位,合作经营单位接获通知后应无偿退出经营。

  由于合作经营单位过错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合作经营单位承担。合作经营单位应在接到我校“终止协议、退出经营通知”两周内上缴快递中心钥匙及所有设施设备,合作经营单位上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合作经营单位遴选信息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十三、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17:00

   十四、报名地点

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采供中心办公室(国际学院五楼510室,梦溪路2号)

   十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0日上午9:00,国际学院五楼会议室

    十六、合作单位报名资格

   参加本次报名的合作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独立法人,经营物流业3年以上(提供经营合同等材料)。

   2.合作单位的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合作经营项目相符。

   3.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4.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3年无违法及不良记录。

   5.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则不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合作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证明均须真实、合法,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如选定合作经营,则取消选定合作经营资格或终止合作经营协议。

   7.本次合作经营不接受学校在职事业编制职工及后勤在职员工本人报名。

    十七、评选

1.后勤集团负责对报名合作单位资格初步考察、审核通过后,如只有一家服务提供单位符合报名要求,采用谈判方式确定合作经营单位,如有两家以上符合报名要求的服务提供单位,后勤集团组建的评选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合作经营单位。

    总分值为100分

项目

评标分项

分值

评审内容

商务部分15分

合作经营单位综合实力

10

1.综合评价合作经营单位资质与综合实力情况(经营物流业3年以上,提供经营合同等材料)。酌情给分,2-5分。

2.财务状况及履约能力提供近3年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得3分。

3.合作经营单位具有认证范围为智能快递中心服务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遴选材料中附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无此项证书得0分。

4.合作经营单位具有认证范围与快递服务信息安全管理有关的有效的ISO/IEC27001系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遴选材料中附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无此项证书得0分。

业绩部分

5

合作经营单位自2016年1月1日(以协议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有效期为准)以来在国内高校有智能快递服务站合作的案例证明。每提供一个案例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遴选现场需携带相关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合同原件不得分)

技术部分55分

装修及设备投入方案

16

(1)针对合作经营单位对本项目的装修及设备投入方案(包括基础建设、室内外装修、各种施工图和效果图、拟投入经费的概算、智能快递柜数量、消防实施、货架数量、监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优得9-10分,良得7-8分,一般得0-6分。(2)针对合作经营单位对本项目的设备选型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智能快递品牌、质量、色彩及其它设备的选型情况),优得6分,良得3-5分,一般得0-2分。

管理系统

10

管理软件必须是正版软件,无知识产权纠纷,软件使用便捷与安全,功能齐全,具有查询、使用手机APP软件或微信预约寄取件或开柜取件等,优得9-10分,良得7-8分,一般得0-6分。

经营方案

10

针对合作经营单位的经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包括运营服务方案、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及应急预案、团队配置、服务承诺、经营优势等;安排的现场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数量、职业技能水平等综合评价,优得9-10分,良得7-8分,一般得0-6分。

校园市场

整合能力

10

(1)根据合作经营单位与本项目要求必须签约的7家物流公司:顺丰、邮政(EMS、包裹)、京东,以及四通一达中的(中通、申通、圆通、韵达)4家所在城市快递公司或各快递公司总部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情况,有一份得1分,最多得7分(不提供合同原件不得分)。(2)须保证与快递公司实现数据互通,此项得3分,不能提供得0分(提供材料证明)。

其它

优惠条件

2

对合作经营单位本项目中的服务师生、让惠师生等优惠条件或增值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定,酌情给分,得0-2分。

现场答辩

7

针对合作经营单位对本项目整体方案介绍及回答问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优得7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0-3分。

价格30分

各合作经营单位的得分=(各合作经营单位的报价/最高有效报价)*30

   2.评选小组将审查提交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提交文件是否编排有序、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

   3.如果提交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本文件的要求,评选小组将予以拒绝。

十八、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十九.联系人

     张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1-84401211、84401207